多管齊下,加快推進結構性改革
金融界非常重視對這個問題的研究,提出了各種政策建議。首先,職工的基本福利保障特別是養老、醫療的保障體系的有效性非常重要。這涉及勞動就業的靈活性大小,涉及如果需要去產能,職工能否順利解決轉崗、再就業的問題。我們一直認為養老金的改革是個非常重要的問題,過去有些問題就發生在這個環節。養老體制改革如果搞得好,痛苦就會少。歷史上,我們也有做得不夠的地方。回想起來,我們國家在20多年前就提出要建立“三支柱”型的養老保障體系,即社會統籌、個人賬戶和商業性保險,但這么多年來,我們現收現付在保障體系所占的比例仍然相當高,使得養老金交付比例過高。這個比例過高并不是說養老金使用得不合理,而是說現在的人還承擔著過去中老職工的養老保障負擔。
其次,我們養老金賬戶的可攜帶性還是不夠的,即如果換工作需要換城市、換省份,攜帶養老金不夠靈活方便。改革方向不是簡單地搞大一統、全國統一標準,這樣未必適應中國的國情。類似地,還有醫療的問題。如果醫療能更多依靠醫療保險,同時不管崗位怎么換,都可攜帶,這將有助于解決再就業問題。在有些以資源型生產為主的城市,需要進行結構調整從而涉及職工更換崗位時,如果養老、醫療保障能夠順利銜接,將是很有幫助的。
第二,關于再就業培訓。培訓確實非常重要,通過培訓能夠尋找、適應新的就業崗位。如果一味地想延緩過剩產能的調整,是不現實的,必須尊重市場規律,找準方向。同時,公共資源特別是財政要有一部分資金用于支持轉崗和新技能的再就業培訓。就再就業培訓大方向來講,服務業未來會有越來越多的就業機會。最近幾年,服務業的比重發生了比較大的變化。2011年,我國服務業占GDP的比重只有43%,2015年已達到50.5%,4年時間提高了7個多百分點。這個趨勢仍在持續,表明未來服務業方面有大量就業機會。服務業有各種不同行業,不是都屬于簡單勞動,有相當一部分需要高技能。一部分服務業在準入上仍存在“玻璃門”、“旋轉門”以及行政審批等問題,存在發展和吸收就業上的限制。
第三,從法治的角度來說,我國破產法的執行以及破產程序中的重組效率比較低。一提到破產,有人就覺得是強制企業清盤關門,但實際上,破產首先是對經營失敗或市場變化后的一種保護,有利于資源再配置。另外,破產法程序也是一個比較規范和方便的重組過程,破產重組可以調整債權人和股權人之間的關系,從而有利于企業的有效重組。破產程序可以對已有的債務加以處置,債權人委員會達成一致以后,如果覺得企業有重組、未來有生存的機會,矛盾就比較容易按程序調解。其他市場經濟國家通過破產處理的案子是我國的幾十倍甚至幾百倍,這表明我們依靠法制的正式渠道在解決產能過剩和企業重組問題方面,依然任重道遠。
第四,推進貿易政策改革,包括加強全球政策協調,非常重要。從全球分工來講,任何國家都有自己的比較優勢,在有比較優勢的環節,一國的產能是可以過剩的,過剩可以出口,只要你有競爭力。當然,如果沒有競爭力還產能過剩,就只能自我壓縮了。有些國家和地區可以在某些產業培養出競爭力,從而實現大量出口,同時本國短缺的商品就可以進口。所以,貿易政策的全球協調和我們自身的貿易政策改革是非常重要的。換言之,不能簡單化地以產能是否超出國內需求來衡量產能配置的合理性。
第五,現在,國有企業在勞動用工、激勵機制和吸收再就業方面還存在一些僵硬的政策。要順應市場變化,對過時的規定進行大幅度清理,就像國務院清理行政審批一樣,這也應是國有企業改革總體方案中的一部分。
第六,從金融行業角度來講,去產能和去杠桿是相互聯系的。我國的杠桿率偏高,全社會總債務率偏高,其中相當大部分表現在工業企業債務融資偏高,即工業企業股本偏少、貸款和債券融資偏多。杠桿偏高,就會造成調整難,因為債權、債務人之間協調難度更大。因此,如果能夠更好地發展直接融資、降低債務杠桿,在一定程度上也能使未來結構調整和企業重組變得更容易一些。
文/周小川、中國人民銀行行長 本文摘自《國際金融論壇2016中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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