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借助緬甸國內左派和對華友好力量,緩解緊張局勢。8月8日,緬中友好協會發出一項呼吁書,敦促兩國政府盡快按照“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妥善解決兩國之間的有關問題,以制止破壞緬中友誼的陰謀活動。緬甸國內左派報紙,如《仰光日報》、《人民報》、《新時代報》也發表社論反駁、批評中國侵略緬甸的消息和言論。
再次,提前舉行中緬邊民聯歡會。1956年12月,中國在芒市舉行“中緬邊民聯歡大會”。大會歷時5天,雙方代表共350余人,約1.5萬邊民參加。這次活動“名以上是兩國邊民聯歡大會,實際上是以兩國政府官員和民族上層為主的廣泛直接接觸的群眾性的外交活動”,緬甸的總理、副總理、和眾多高官前往參加。對于緬方的參會者中方的評價是:“緬方人員多數是上層,思想情況極為復雜,若干人對我抱著各種懷疑、誤解和顧慮。想來試探一下,看看虛實,看看有無誠意。”“到會的緬甸克欽邦、撣邦官員、頭人,初來時對我們抱著各種懷疑和顧慮甚至誤解”。
會議地點芒市當時“只是邊境地區的一個小鎮,沒有賓館、招待所,街道房屋簡陋,缺乏公共設施,根本不具備接待國賓開展大型活動的條件。”中國倉促舉行邊民聯歡會,應該主要是處于緩和7月以后兩國關系緊張的緣故,同時爭取邊疆地區少數民族對邊境問題的支持。周恩來在聯歡大會上講話表示,為了發展兩國邊境人民友好合作關系,中國的“邊境人民應該比緬甸的邊境人民做出更大的努力。由于中國是一個人口眾多的國家,我們應該采取更多的主動措施,以自己的實際行動來證明我們對和平共處的五項原則的一貫信守不渝……堅決反對大國沙文主義。”會后,承辦聯歡會的云南省總結說,“通過各種活動中的誠懇熱情的接待,一般在思想上起了不少變化,反映良好。其主要官員一再強調中緬友好。”“大會對邊疆干部群眾及民族上層有極大的良好影響,通過大會,大家普遍受到一次和平外交政策、中緬友好的教育,進一步認識到為了建設社會主義,需要西平的國際環境,加強鄰國之間的友好關系。”周恩來的講話以及云南省的總結似乎昭示著,中國將在邊界問題上做出讓步。
最后,兩國領導人會晤,就邊界問題進行磋商、談判。1956年3月,中國初步決定,“可以考慮由雙方軍隊從目前的駐地分別后撤同等的距離(例如,十公里)。然后由我們自己先進行勘察工作。”但中國駐緬使館和云南方面均提議反對撤出“1941年線”,認為“如這樣,事實上等于我方承認‘一九四一年線’,于我不利,易被緬方作為迫我承認該線合法性的借口。”
1956年8月7日,緬方面中國提出,中國軍隊撤出“1941年線”以西是雙方邊界談判的基礎。8月25日,緬甸駐華大使吳拉茂再度向周恩來提出希望中國軍隊撤出“1941年線”以西。10月22日-11月8日,緬甸自由同盟主席吳努應邀訪華,就邊界問題進行談判。在吳努訪華之前,緬甸已經得到中國的承諾。10月2日,緬甸副總理吳巴瑞在每月總理的記者招待會上表示,“中國政府已經接受1941年作為談判的基礎。”北京會談期間,緬甸建議雙方應該接受1948年緬甸獨立時邊界的實際情況,中國答復“1?北段邊界傳統習慣線包括麥克馬洪線可以被接受;2‘1941年線’有效;3、廢除勐卯三角地租約;4、中國收回片馬?崗房、古浪三個地方。”但是中國同時也要求三段未定邊界應作為一個整體一攬子解決。最后雙方發表會談公報稱,“從1956年11月底起中國軍隊將撤出1941年線以西地區,緬甸軍隊將撤出馬、崗房、古浪三個地方。這項撤軍工作將在1956年底前完,緬甸軍隊不能進入中國軍隊撤出的地區,“但是緬甸政府的工作人員可以進入這一地區。”1956年11月5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十次會議同意了上述建議。聯合公報發表后,11月10日吳努在仰光電臺發表講話,詳細介紹了中緬邊界問題,并告訴公眾中國準備承認緬甸獨立時兩國邊界的狀況,除了要求將3個克欽村子歸還、廢除勐卯三角地租約以外。吳努還在仰光的記者招待會上表示:“周恩來建議鑒于目前中緬的友好關系,邊界問題不應該依靠歷史,而在現實基礎上全面解決。”在這樣的基礎上雙方進行了談判,中國政府表示愿意接受和尊重目前中緬邊界的現狀,放棄了過去的領土訴求,只保留要求歸還片馬、崗房、古浪和勐卯三角地區。“周恩來已經接受了1914年麥克馬洪線和佤邦境內的1941年線。”
同年12月10-12日,周恩來訪問緬甸。“此次訪緬是在中緬關系一度緊張之后,緬當局與我和平共處的信心曾發生動搖,經吳努訪華情況有所好轉,但帝國主義就片馬、匈牙利問題在緬甸進行挑撥。從這次訪問的時機與效果上看意義是重大的。”周恩來提出“反對別人的大國主義也警惕自己的大國主義的主張,進一步減少了對方對我之疑慮,增進了對方對我的信任。”通過會談,“使對方摸到了我對邊境文化的誠摯態度”,減輕了匈牙利事件的影響,爭取了吳努和吳巴瑞兩派對華友好。
四、中緬邊界問題的解決
1956年中緬關系“由陰轉晴”,很重要的原因在于中國在邊界問題上態度的變化。中國放棄此前對中緬未定邊界中的領土訴求,除了引起中國駐緬使館、云南的反對以外,在軍方和中緬邊界地區均遇到了相當的阻礙。例如,在佤邦未定界地區,當地少數民族上層在得知他們統治的大部分地區劃給緬甸的情況下,要求脫離中緬自行獨立,“干部、戰士在該地區進行了幾年的工作,與當地人民群眾結下了深厚的感情,加之過去一段時期片面宣傳‘佤山是中國領土’、‘佤山不可分割’、‘不能領土換和平’等等,一旦把‘一九四一年線’以西劃給緬甸,大家會感到思想轉不過彎來,更不好對群眾做工作。
圍繞如何對基層干部和群眾解釋撤至“1941”年線以東的問題,眾啄同音指示云南省委在開展未定界地區的工作時,“不要強調國民黨政府簽訂1941年協定是賣國行為,也不要稱1941年協定是賣國協定。否則,不僅不能解釋清楚,反而使群眾思想更加混亂”。對“1941年線”兩側的頭人和民眾要進行說服和勸導。1956年周恩來訪緬時告訴緬甸總理吳巴瑞,中國所面臨的困難是“(1)要對中國人民解釋;(2)要說服西藏達賴喇嘛等對麥克馬洪線的接受;(3)國民黨會罵我們賣國;”1957年3月13日,周恩來接見緬甸駐華大使吳拉茂時提到,“關于中緬邊界問題,有我們提出的建議和聯合公報,我們人民代表大會和政協委員會有一些意見。因此,不可能在吳努逗留昆明期間簽訂協定。中國將堅持按過去建議和公報的原則解決中緬邊界問題。但是需要進行說服和解釋工作。”
因此,1957年,中共努力向國內各方解釋作出讓步的原因、必要性,以消除不同意見,統一思想。1957年3月,周恩來先后在全國政協二屆三次會議上、在昆明召集的云南省各界和少數民族代表參加的座談會上做了關于中緬邊界問題的報告,主要針對一些人認為中央解決中緬邊界問題的方針“吃虧太大”的問題,從解決該問題的目的、國際意義方面,進行了說服工作,“進一步統一了全國各方面在中緬邊界問題上的看法。”1957年7月9日,周恩來在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做《關于中緬邊界問題的報告》再次介紹了中國所提三項建議的內容和處理中緬邊界問題中所遵循的基本政策,大會同意政府繼續根據解決原則性建議同緬甸進行具體協商。
1958年,由于緬甸國內政局動蕩,一時無暇顧及中緬邊界問題。但奈溫軍人當政后,繼續推動邊界問題的解決,雙方最后在1960年簽訂了邊界條約,解決了中緬邊界問題。1960年至1961年初,圍繞中緬邊界問題的解決,雙方借此進行了一些重要訪問和慶祝活動,將兩國關系的發展推向了一個高峰。“邊界協定和友好條約簽訂后,緬甸政府在兩國接壤地區組織規模頗大的群眾集會進行宣傳活動,舉行慶祝的有班坎、葡萄、雷基、八莫、密支那等地,人數從3000到30000不等。緬甸邊防部隊也有類似慶祝活動,并邀請中國方面參加。”為了回應緬方的慶祝活動,中國方面“在芒市、瑞麗、章鳳、南傘四地,以芒市為重點,先后舉行了千余人到兩萬人規模不等的群眾集會,并邀請了緬甸相應地區的軍政人員來參加。”無疑,這些慶祝活動反映兩國的友好,但中國也知道緬方率先主動在邊界地區搞的慶祝活動,目的在于“利用中緬邊界協定提高縣政府的聲望,特別是奈溫總理的個人聲望;借大會之機再次強調緬甸聯邦統一,少數民族邦區不能脫離聯邦”。
五、中緬邊界問題解決的原因和影響
中緬邊界問題得以解決固然是雙方努力的結果,但主要是中國作出了實質性的讓步,即周恩來所說的“委曲求全”,放棄了1956年之前的強硬政策和領土訴求。在這種轉變的背后,中國力圖“首先是爭取世界形勢的和緩;第二是要與亞非國家真正和平共處,把帝國主義的侵略和包圍打開一個缺口;第三是預防大國主義情緒。”爺爺學者將其概括為:“第一,中國邊界的安全;第二,在周邊國家中保持亞洲大國的歷史形象;第三,在亞洲保持和平共處原則捍衛者的形象。”
具體來說,中國解決中緬邊界問題的動因又和以下因素有關。
中共的世界觀、國際觀:1954年中共對外奉行和平外交政策,以反制美國的封鎖和包圍,盡可能地聯合一切希望保持和平的國家,為國內經濟建設營造和平的國際環境。中國的這一政策目標是盡力在對自身實力的清醒認識和對世界形勢客觀的判斷基礎之上的。50年代,中共總體上還是認為“世界局勢正在趨向和緩,世界的持久和平已經開始有了使顯得可能。”“在建設社會主義的工業化的新中國的偉大事業中,除了必須團結國內一切可能團結的力量以外,還必須團結國外一切可能團結的力量,努力爭取世界的持久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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